作者: mnopily (屋頂上的騎兵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疑問] 想問調任與地特考區的問題
時間: Sat May 29 17:12:27 2010
如題, 想請問板上前輩們調任與地特考區的問題:
(1)根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,它寫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之技術人員,
僅取得申請考試機關有關職務任用資格, 不得調任 ?? (我看不太懂它的意思)
=>故我想問, 若我是考電子工程或電力工程組, 它屬於技術而非行政,
那是不是以後考上了就不能調到其它地方呢?
PS: 例如說若我ㄧ開始分發到桃園的核能研究所, 那是不是就不能調到台北的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? 那若我是考上台南的飛航服務總臺, 那我可以調到
桃園的飛航服務總臺嗎? 還是說上述兩各都不行呢?
(2)報名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, 應該不會規定戶籍所在地吧?
例如我戶籍在高雄,而去報北部考區, 應該是可以的, 是嗎?
(當然也是要配合綁三年才可調同一區, 綁六年才可轉調台灣各地的規定)
(3)高考三等跟地方特考三等考試, 進去後薪水官階福利皆是一樣的, 是嗎?
PS:精華區有寫是一樣的, 只是想再確認一下........感謝!!
Saturday, May 29, 2010
[疑問] 想問調任與地特考區的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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