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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y 16, 2010

[課業] 土地登記/法院裁定與登記 登記原因

作者: gjknil (2010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課業] 土地登記/法院裁定與登記 登記原因
時間: Sun May 16 18:44:29 2010


1.考試科目:土地登記


2.章節名稱or篇名(單元關鍵字):無人繼承不動產之移轉登記,法院違法裁定


3.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:土地登記規則、民法及其相關法規


4.想問的內容:

被繼承人所遺不動產,曾經公示催告程序後,並無人承認繼承、報名債權或聲明願受

 遺贈,如其遺產管理人向法院聲請許可處份(變賣移轉)時,否准依法院民事裁定結

 果以「買賣」為登記原因據以受理所有權移轉登記?法院如違反法律規定所為之裁定

 時,登記機關對該裁定是否有審查權?


5.想法:

 1.既然是所有權移轉登記,向地所申請的登記原因不是「買賣」就是「拍賣」吧?

  但拍賣應該是用標售的,個人認為登記原因是「買賣」沒錯。

 2.印象中登記機關沒那麼大的權利

  如果法院做出違法裁定,當事人應該走抗告、訴願、行政訴訟此類途徑才對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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