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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July 6, 2010

Re: [課業] 刑法/強盜?搶奪?

作者: phantomli ( 御風) 站內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課業] 刑法/強盜?搶奪?
時間: Wed Jul 7 10:52:51 2010



前面論325搶奪應無爭議,但問題是既遂與否(爭點)∼
(搶奪之既遂應切斷原實力支配,置於自己實力之下,
 若仍在拉扯中,似難論以既遂)
既遂始能論329之「防護贓物」。

本件若無「防護贓物」,
其餘「脫免逮捕」或「湮滅罪證」似與題旨不符,
如此即不能進入329及332II4。

若甲之行為不能論以準強盜,
則砍斷手之重傷害行為,係另一犯意與犯行,
在無332之結合下,屬50條數罪併罰。

我看很多人(包括補習班)解這題都直接用準強盜,
但卻沒有討論準強盜之成立要件!!

有沒有處理這個爭點,結論會差很多。

提出來供原PO及各位板友參考∼

2 comments:

  1. → piau530:接受調適不然進公職一樣...惡人很多度過吧 118.233.142.228 07/07 14:05
    推 centerfire:看秘密那本書,你可以得到解答。 140.131.110.13 07/07 14:21
    → centerfire:他講得也是佛教思想,你應該可以瞭解 140.131.110.13 07/07 14:22
    推 ava2006:如果你沒上 你的理由就會是怪那個人 61.224.207.56 07/07 14:40
    → ava2006:這樣值得嗎? 61.224.207.56 07/07 14:40
    → ava2006:衡量哪個重要 61.224.207.56 07/07 14:41
    推 cherish7557:我也覺得不要理他 那種白目的人 111.252.78.55 07/07 15:16
    → cherish7557:自會有他們的制裁啦 我今天也有遇到!! 111.252.78.55 07/07 15:16
    → meinyu:放寬心~你以後在公家機關~這種人多的是 111.255.193.228 07/07 15:27
    → piau530:習慣成自然((正解)) 118.233.142.228 07/07 16:14
    推 louis1021:該不會是分手前的男友吧 220.136.71.249 07/07 16:58
    推 azbycxdwevfu:樓上說的有可能-.- 感覺很像情侶 59.112.224.189 07/07 17:13
    推 diehard333:同意樓樓上說的...很麻煩的一件事 114.38.244.81 07/07 17:17
    → arnick:還沒考就想好落榜理由了,真是快 114.47.144.196 07/07 17:30
    推 s95106008:張潤書那本也是行政學入門書...只是作為 59.115.86.236 07/07 15:53
    → s95106008:國考用書 略顯不足囉 尤其是選擇題~ 59.115.86.236 07/07 15:54
    → lovehalf:謠言止於智者 哪來8萬 125.231.223.74 07/07 14:33
    推 Ruins:8萬塊....只能說有夢最美 118.168.143.136 07/07 14:35
    → asdfghjkl999:八萬勒!那年薪百萬的站長不就是呆子 58.114.109.11 07/07 15:05
    推 majanliu:好險有KKB大澄清~~ 220.131.132.92 07/07 15:10
    推 MwaterM:先考上再說吧,外面工作環境也不見得有多 118.160.219.92 07/07 16:12
    → MwaterM:好,如果外面工作好,大家就不會搶公職了 118.160.219.92 07/07 16:12
    → MwaterM:之前新聞報景氣變好,為什麼一堆廠商還是 118.160.219.92 07/07 16:13
    → MwaterM:開2萬2,順便問一下(鐵路考完找工作中..) 118.160.219.92 07/07 16:13
    推 azbycxdwevfu:景氣變好不見得薪水會高啊= = 59.112.224.189 07/07 16:38
    推 panda816:景氣差=>老闆賺得少 景氣好=>老闆賺得多 220.142.5.161 07/07 17:07
    → panda816:跟員工有關嗎? 220.142.5.161 07/07 17:07
    → chioudean:工作要挑缺點挑不完啦 又沒要你日曬雨淋 122.120.236.154 07/07 17:25
    → chioudean:兼搬重 這樣叫操可能很多行業會出來抗議 122.120.236.154 07/07 17:26
    → myownstyle:幫人PO的,不清楚工作內容,不過缺錢的 210.69.54.1 07/07 14:24
    → myownstyle:可以賺個10萬左右,再繼續拼考試^^ 210.69.54.1 07/07 14:25
    推 defent:消保可以跟強制執行弄在一起?是行政強制吧 210.69.124.29 07/07 15:09
    推 wolfR3:請問不直接成立325.2,是因為重結果需要 124.8.96.243 07/07 13:57
    → wolfR3:基本行為故意、重結果非故意的原因嗎? 124.8.96.243 07/07 13:57
    → wolfR3:所以這題以325/278數罪併罰,我這樣解釋對 124.8.96.243 07/07 13:59
    → wolfR3:嗎?感恩! 124.8.96.243 07/07 13:59
    → phantomli:325II不成立的理由如你所說。 210.69.124.16 07/07 14:13
    → phantomli:本題是否成立準強盜,有討論空間∼ 210.69.124.16 07/07 14:17
    → phantomli:不一定如我所說成立數罪併罰。 210.69.124.16 07/07 14:17
    推 wengcheng:搶奪罪之搶奪行為意指易緊密持有為所有 140.112.152.30 07/07 16:24
    → wengcheng:行為人拉扯被害人的皮包 該手段促及被害 140.112.152.30 07/07 16:25
    → wengcheng:人不防 構成搶奪行為 而行為人後持刀 140.112.152.30 07/07 16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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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噓 sgacy:文章標題分類錯誤 請改正 220.141.38.120 07/07 21:14
    推 wengcheng:針對原題 我的理解是直接故意 140.112.152.22 07/07 18:06
    → wengcheng:行為人直接將飲料放在乙辦公桌上 應難以 140.112.152.22 07/07 18:10
    → wengcheng:預見他人丁取啜 故應是殺乙的直接故意 140.112.152.22 07/07 18:11
    推 zero761011:我同意樓上。畢竟拿別人辦公桌的東西來 61.64.19.59 07/07 19:21
    → zero761011:喝,似乎不是人人得以預見吧... 61.64.19.59 07/07 19:21
    推 owenkuo:我對擇一故意的說法有保留,因為擇一故意 218.164.130.121 07/07 19:28
    → owenkuo:應該是指著手時,不管是打到a或打到b,行 218.164.130.121 07/07 19:28
    → owenkuo:為人都無所謂的情況,稱擇一故意。 218.164.130.121 07/07 19:28
    → owenkuo:所以在po文時,我覺得應該是"未必故意" 218.164.130.121 07/07 19:29
    推 wengcheng:未必故意須是行為人得以預見結果發生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2
    → wengcheng:且其結果發生不違背其本意 系爭案例是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2
    → wengcheng:不是對於丁的死亡 甲有預見且丁死亡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3
    → wengcheng:結果不違背甲本意 自題目殊難加以判斷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3
    → wengcheng:是以對於丁的死亡 個人是覺得應成立過失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3
    → wengcheng:甲未能認識丁死亡結果發生 且甲將飲料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4
    → wengcheng:放在乙桌上 製造一個法不容許風險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5
    → wengcheng:甲對丁的死亡僅是過失犯 應當不成立故意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6
    → wengcheng:是以回頭看這題 是否可以評價為客體錯誤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7
    → wengcheng:便有疑慮 140.112.152.60 07/07 21:47
    推 l1560ccdd:每個放大器有他的工作點 不加電容的話 123.193.253.228 07/07 21:59
    推 sinnery:這個我懂,只要念書時,某個討厭的人就出現 61.64.181.210 07/07 17:57
    → sinnery:然後就覺得老是想到令人生氣的事.. 61.64.181.210 07/07 18:00
    → sinnery:要學會放下..不要再討厭他,雖然有點難 61.64.181.210 07/07 18:00
    → sinnery:但覺得書讀不完了,一直讀,就不會想到了 61.64.181.210 07/07 18:01
    → kokora:萬般惡想由是生 妳只懂念經卻不懂放心 122.117.213.215 07/07 18:18
    噓 long99:恩~那明年妳再來考一次吧~~ 218.164.9.145 07/07 20:28
    → civilman37:惡馬惡人騎,胭脂馬遇到關老爺 114.41.117.155 07/07 20:37
    → civilman37:只能怪你自己倒楣罷了,怪誰啊? 114.41.117.155 07/07 20:38
    → bowup:你的經白唸了 114.45.28.8 07/07 21:43
    推 ym45:部門不一樣阿 性質不同囉 養路工程很辛苦的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09
    → ym45:一種是心靈精神痛苦 另一種是勞動苦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09
    → ym45:感覺有點像想當空姐的人 會想進入航空公司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0
    → ym45:但已經當了空姐的人 會勸人家不要往火坑跳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0
    → ym45:自己在這環境才知道這甘苦啦 工作本來就是累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1
    → ym45:但總不能工作內容都不清楚就進來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1
    → ym45:跟想像落差太大 工作起來心態要調整就難了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1
    推 ym45:但工作24小時那不可能啦! 十幾個小時精神就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4
    → ym45:不繼會恍神 如果是維修這種大責任 怎麼可能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4
    → ym45:讓你24小時一直工作? 而且身體會壞掉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4
    → ym45:再年輕的身體也抵不過敖夜爆肝! 218.164.153.232 07/07 19:15
    → hunder:站長年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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