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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pril 30, 2010

Re: [情報] 6年拚7次 聽障考上公職 再造新人生

作者: Kiri1enko (爵士趕快交易我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情報] 6年拚7次 聽障考上公職 再造新人生
時間: Fri Apr 30 14:33:00 2010

※ 引述《envirelect (謙沖自牧)》之銘言:
: 標題: [情報] 6年拚7次 聽障考上公職 再造新人生
: 時間: Fri Apr 30 08:07:36 2010
:
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430/78/24td5.html
:
:
: 〔記者侯千絹/屏東報導〕44歲中度聽障者黃琦文求職、升學處處碰壁,6年考了7次公職
: ,終於考上殘障特考,黃琦文說,「很辛苦但很值得!」他將失敗故事寫給全縣聽障者,
: 希望他們「勇於嘗試,不斷創新」,才能改寫人生。
:
: 推 Kiri1enko:然後再被考績法嚴格檢視身障者的績效 科科 04/30 08:46
: 推 POPSTAR5566:二樓沒救了 真正該領丙的就是二樓這種人 04/30 12:27

這裡先說抱歉 我推文表達不好
並非對身障者有什麼歧見
而是在氣記者跟考績法 所以才用嘲諷的語法

記者媒體一邊讚揚身障者的努力 之前又一邊藉考績法抹黑公務人員
一堆學者政府官員不是強調績效嗎? 績效績效的掛在嘴邊
試問 身障者的績效他們打算怎麼檢視?

新聞中的身障者為何求職碰壁?正是因為企業強調績效
如今新聞大剌剌地讚揚身障者的努力 怪了 難道其他身心健全的考生努力都不是努力
在記者眼中,參加國考的考生都只是想當米蟲,都不是所謂"創造美好新生活?"

若考績法上路 當真用績效嚴格檢視 試問對於身障者又是什麼標準?
若採特別條款的寬打,難道正常身心工作的就該死
若採一樣標準,若身障吃丙,我很好奇記者又要炒什麼新聞
我看到的是政府官員和媒體記者的兩種嘴臉
還有考績法根本上的沒有道理
才有了那段推文

遭人誤解 我很抱歉

PS:如果本文違反版規(禁談考績法) 版主盡可刪去







1 comment:

  1. 推 Kiri1enko:然後再被考績法嚴格檢視身障者的績效 科科 04/30 08:46
    推 POPSTAR5566:二樓沒救了 真正該領丙的就是二樓這種人 04/30 12:27
    → waokgla:要怪就怪那些打混摸魚的公務人員吧 04/30 14:35
    推 NSyaoRan:你太認真了 不過這兩件事情差滿遠的 別太跟他們計較囉 04/30 14:39
    → skyleo:混的都是老的,死的都是小的,雖然現在都蠻硬的=.= 04/30 16:31
    → kaky:人家還沒上任就質疑人家績效不就是一種歧視 04/30 17:11
    推 WaterPisces:樓上還是看不懂這篇講什麼 原po:... 04/30 17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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