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flyllis (RU486) 站內: Examination
標題: [心得] 背誦之道
時間: Wed Jun 16 12:33:09 2010
有關條文的背誦,有人主張記人事時地,分門別類記憶。也有主張
念很多次,念得順了,多少就記起來。對於條文龐雜、要點繁多的
類型,適用前者情況;不過我想說的是後面的類型的背誦。
或許說成是念誦比較好。大多數的人,應該是以聽覺型的記憶方式
為主,單用看的即把條文的印象記下來的情況可能較少,因為條文
的學習與吸收終究都得把它說出來。然而唸誦條文,直到記起來,
這中間過程的時間有長有短,那麼我們要如何縮短這中間的時間呢?
在看DVD的時候,有一個功能叫做迴圈。迴圈式地播放讓觀看產
生了一種不一樣的感覺。那播送到一半,原本該進行下去的部份,
突然突兀地中斷,然後又回到從頭開始之處。接連幾次以後,就
讓你產生一種熟悉的感覺。妳能預知到它,並且對接下來要播放的
畫面變得清楚,這就是熟悉條文的方式。而且,原本不能理解的內
容,不知不覺就唸懂了。
舉個例子,”例如刑法上的瀆職罪,僅適用於公法人的屬員”這句話,
正常人一定都會從頭到尾唸完整句。但是如果,念到瀆,突然自開頭
唸起,那麼剛才所唸的文句部份就是處在意義不清不楚的狀態。這種
狀態很好,重複經歷這種狀態,你會發現,對於字句的內容就熟悉了。
也就是說,心中會清楚知道,剛才唸過了哪些字、它們順序如何排列
。為什麼?因為我們不讓大腦去執行”理解文句”的工作,只停留在
語言動作的狀態上面。如果讓頭腦解讀出了文句的意義,那麼我們會
變成”記住意思”,而非”記住說的方法”(也就是法條的用語)。
你如果現在試著背一個法條一下,完全地唸完整句,重新再背出一次
,結果常常會有說出意思正確,可是語詞用法卻與原文所用的字語
完全不一樣的情況,這是為什麼呢?因為那樣就是在用意義來記。
Wednesday, June 16, 2010
[心得] 背誦之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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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TWINNINES:我是想問簽名檔..雨宮是誰啊??XD我只知道有兩部日劇都有 06/16 12:49
ReplyDelete→ nn528:hero? 06/16 14:11
推 kejun:黑暗界的人之一? 06/16 14:38
→ ILanpeng:雨宮琴音? 06/16 16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