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wini1026 (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補習] 保成詹森老師的公司法
時間: Fri Jun 4 14:27:59 2010
大家好:
我是保成錄音函授的學員.
今天在聽3/22詹森老師的公司法.在52頁公司設立的地方對照筆記我一直搞不清楚.
請問有上面授課或DVD的好心人, 究竟募集設立時,
外部認股人要現金那一格筆記,是跟發起人一樣用公司法第131條第三項嗎??
因為保成的筆記上是第156條第四項,在看不到黑板跟老師的講解推敲下,
我覺得工讀生可能打錯法條了.......
麻煩有上課的大家幫我解惑, 這一格筆記哪一條很重要啊!!!
謝謝.
Friday, June 4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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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hosonking:募股人僅能現金出資(156文意+不鼓勵虛的資本)王不同見解 06/04 14:43
ReplyDelete推 secretmantis:通說:發起用131III,募集的發起人131III,募集的外部人 06/04 15:00
→ secretmantis:156IV,王文宇師通通用156IV+274II,那應該是1/28的課 06/04 15:03
→ iamroamer:你是認真的嗎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06/04 17:56
ReplyDelete→ POPSTAR5566:你不是看過四象限理論了嗎?資料已經足夠你判斷了。 06/04 18:08
→ fgvb:這個老師到底評價如何? ? 06/04 20:03
→ nf7689:這題答案應該是不能整除的答案才是對的 06/04 17:54
推 pireal:推樓上,關聯性指的就是例如:A做完的工作需要交給B繼續完 06/04 19:34
→ pireal:成,簡單說就是工作有順序關係,或工作內容相互支援、互補 06/04 19:36
→ wini1026:謝謝樓上.但第一次發行尚未有股東不是不適用156條嗎? 06/04 18:35
→ wini1026:而且募股人也還不是股東,不符156條"股東"二字,這樣對不 06/04 18:36
推 kidrock:沒錯,因為外部人不是股東,所以不能用156IV,要用現金 06/04 19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