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lopvvqol (DD豬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課業] 行政法/行政契約
時間: Thu Jun 17 20:25:39 2010
1.考試科目:行政法
2.章節名稱or篇名(單元關鍵字):行政契約
3.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:
攻佔高普江山-99高普考精選題庫
行政法(含概要)
于亮 編著
首席文化出版社
P75第40題
4.想問的內容:
下列關於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關係之敘述,何者錯誤?
(A)行政處分為單方公權力行為,行政契約為雙方行為
(B)行政機關選擇行政契約與人民形成法律關係後,除非法有明文,否則不得再以行政
處分方式要求人民履約
(C)替代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具有與行政處分相同內容之瑕疵,同具有違法得撤銷之法
律效力類型
(D)下命處分原則上得由行政機關自為強制執行,而行政契約若未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
行者,則須先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,以取得執行名義
答案給(C)
5.想法:
有疑問的是選項(B)和(C)
(B)是沒看到什麼相關的法條。如果答案無誤,意思是當人民不履約的時候,行政機關
也必須要藉由行政法院的判決,以強制人民履約,而不能自行為一個下命處分要求其履約
的意思嗎?
(C)選項則是看不太懂選項要表達的意思。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42條第2款:
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,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無效︰
ゝ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,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,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。
換句話說,行政契約只有「無效」的法律效力類型,而沒有「違法得撤銷」的法律效力類
型嗎?
以上,請解惑,感激不盡!
Thursday, June 17, 2010
[課業] 行政法/行政契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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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jillb:答案是給c吧 06/17 20:32
ReplyDelete→ lopvvqol:的確,感謝樓上 06/17 20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