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Eternalwing (永恆的羽翼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課業] 刑法/異常的因果歷程/因果歷程錯誤
時間: Wed Jun 2 09:46:34 2010
※ 引述《kapeika (加倍佳)》之銘言:
: 我把課本還原好了...orz
: 行為人誤以為任何的磨菇對於幼童均有致命的毒性,於是基於殺害之目的,給鄰居
: 的小孩食用罐頭蘑菇。然而他並沒有注意到(儘管其稍加留意及可認知),罐頭裡
: 的磨菇已經嚴重地腐壞,最後該孩童死於嚴重敗壞的蘑菇
: 老師的意思是說儘管客觀構成要件已該當,並且行為人也毫無疑問地也是基於故意而行為
: 最後卻還是會對於故意既遂的認定有所遲疑
: 因為行為人是以為磨菇有毒而餵食之,但是事實上孩童是死於腐敗的蘑菇
: 這邊並沒有處理到客觀跟主觀想像間的偏差...
: 就是這邊~課本裡面介紹的是故意既遂歸責理論在罪責層次解決...
: (但我們老師又講到目前國內只有某一位老師採此說...)
: 但這畢竟不是國內通說...倘若不採故意既遂歸責理論
: 所以這邊我應該要怎麼處理客觀跟主觀想像的偏差呢??
題目這樣寫的話就更容易解了
既然都寫出稍加留意即可認知, 那至少有過失致死
問題在於故意成不成立
題目那樣寫的話, 可以認為那個過失是重大過失
重大過失=故意 (幾乎等於)
或是換個角度想, 也可以解釋成未必故意
這樣甲的殺人既遂就成立了, 也就不用再去執著於未遂犯的問題
但如果真的要寫未遂犯的話
就把不能未遂拿出來寫, 配上主客觀混合理論
因為結果還是有造成人死
那就是行為人的法敵對意志過於強烈. 殺氣已經跑到天空中嚇壞大家了
所以還是要判他有罪這樣 XD
Tuesday, June 1, 2010
Re: [課業] 刑法/異常的因果歷程/因果歷程錯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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