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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June 1, 2010

Re: [課業] 刑訴/告訴權

作者: lin3000y (ctm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課業] 刑訴/告訴權
時間: Tue Jun 1 19:26:39 2010

※ 引述《Ruid (女裝廦變態蘿莉控)》之銘言:
: 1.考試科目:刑事訴訟法
: 2.章節名稱or篇名(單元關鍵字):第四章 偵查之開端/ 四 限定告訴權人
: 3.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:刑事訴訟法概論(下) 林俊益 著
: 4.想問的內容:
: 刑事訴訟法中的限定告訴權(第二百三十四第一項),其中第一款只能本人之直系血親
: 尊親屬才能告訴,想請問是若是一位限制行為能力之人,且無其它尊親屬,若因加害人
: 是犯刑法第二百三十條,那這位被害人要如何救濟??
: 5.想法:
: 本來是想是不是能以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」,以主管機關為代理人才提告訴
: 但看到課本是寫限定告訴,所以就放棄這個想法,若是以被害人自已去向檢察官告訴
: 是否可行??,因為是直接被害人但又想到只能是尊親屬才能告 @_@。

: 目前正為了「限定告訴」四個字在轉不出去,請大大們指教,謝謝
依刑訴232條 只要是直接被害人就可提告訴 依照法條應該是這樣

1 comment:

  1. 推 poi0405:一行文... 06/01 19:33
    噓 awanderer:好像沒有直接被害人喔 06/01 19:40
    噓 obieve:賺文章數第一篇 06/01 20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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