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BBSGOD (春風和米粉) 站內: Examination
標題: [課業] 刑法/裁判上一罪
時間: Tue Jun 22 00:16:25 2010
1.考試科目:刑法
2.章節名稱or篇名(單元關鍵字):裁判上一罪
3.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:補習班講義
4.想問的內容:
A到B家裡討債,A把B擋在家裡面不讓B出門,又在家裡發生爭執的時候
推了B一下,讓B跌倒受傷,而且還說「你今天不還錢我就讓你吃子彈」。
檢察官起訴A以一行為構成傷害277、恐嚇危安305、強制304三罪,
應從一重傷害罪處斷,請法院論以傷害罪。
法院審理的時候,被害人撤回傷害的告訴。
請問,此時法院應該如何處理本案?
1.因為檢察官起訴從一重處斷,而最重的傷害罪既然撤回,其他罪也不得審理,
應以303第3款下不受理判決。
2.雖然傷害撤回,但A仍然構成其他兩罪,且其他兩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,
因此法院仍須審理其他兩罪,從一重即強制罪處斷。
5.想法:
我認為應該是第二個才對,但是我想問問大家的意見。謝謝。
法院只受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所拘束,而非檢察官的法律評價
因此即使傷害部分撤回告訴,其他兩罪的犯罪事實仍然存在
法院還是得要審理。
Monday, June 21, 2010
[課業] 刑法/裁判上一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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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panda101:2.想像競合的從一重處斷自然指的是都有罪 114.42.95.181 06/22 00:28
ReplyDelete→ panda101:二個有罪中的從一重處斷~ 114.42.95.181 06/22 00:29
推 hoboks:標題有誤 是刑訴 123.193.12.81 06/22 00:31
→ panda101:另參照87台上4004:起訴為裁判上一罪之案 114.42.95.181 06/22 00:51
→ panda101:件,如果法院審理結果,認為一部不能成立 114.42.95.181 06/22 00:51
→ panda101:犯罪,他部又欠缺追訴要件,則一部既不成 114.42.95.181 06/22 00:52
→ panda101:立犯罪即不能與他部發生裁判上一罪之關係 114.42.95.181 06/22 00:53
推 Erosin:別那麼麻煩 硬要採德派的行為理論 218.172.234.69 06/22 08:06
ReplyDelete→ Erosin:實務上以決意各數定行為數也不失為一個簡單 218.172.234.69 06/22 08:08
→ Erosin:明瞭的方法 218.172.234.69 06/22 08:09
→ asdfghjkl999:電工機械是一定可以用,基電不一定 58.114.98.61 06/22 06:51
→ asdfghjkl999:所以考試前才知道可不可以用 58.114.98.61 06/22 06:53
→ tree104:...... 219.85.9.218 06/22 08:00
推 Erosin:起訴與未起訴部分均有罪,且為不可分之一罪 218.172.234.69 06/22 05:57
→ Erosin:本題法院如認為未撤回之兩罪均成立 就是2 218.172.234.69 06/22 05:58
→ Erosin:恩,很好我瞎了 檢察官全部起訴沒不可分的 218.172.234.69 06/22 06:00
→ Erosin:問題 P大援引87台上4004就很典型的判決 218.172.234.69 06/22 06:02